2020-02-26 17:42:06雲子

別迫害原則

前些日子有一位朋友,在大坑山上買了一個建築物與,8千萬起,有的甚至1-2千萬不等豪宅規劃,邀約前往聚餐與下午茶喝咖啡聊聊,
但是我沒有前往參加的理由是,
1.我沒錢,買不起,況且我能夠住就好。
2.買的地方是,原本是兩座山頭,140公頃如今被鏟平,蓋房子,雖然是說有作水土保持,但我不做,是因以前騎自行車往中正露營區時都會經過蜿蜒美妙的山路,而今移為平地,繼上次在5號步道上往下看,正在整地的情形,有很多人看到山頭上挖土機大勢開挖整地,迫害山林原有的規則,也許住後的人不知原本兩座山頭,而你要住在哪裡,你覺得好嗎?,參加附和人意,我覺得違背我的心意,我選擇不參加,多我也無意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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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祥 2020-07-11 13:25:43

跟著自己的感覺走,
我想應該沒有人會強迫你做你不想做的事

版主回應
做自己想做的事,外在只是一時的,還是要聽聽自己心裡的聲音。 2020-07-13 19:17:51
sdak888 2020-03-19 22:45:01

覺得去走走也好.不失禮.總是朋友一場
他住他的我住我的.美好的山林環境被破壞
為山林打抱不平

版主回應
只不過是點頭上間接朋友,把所見所聞提出來,多我與否,他也沒差啦!我不是圈內人,哈哈哈 2020-03-20 12:02:36
猴子 2020-03-08 12:30:06

我的感覺這是生態環境的浩劫開端罷了!
只是禮貌形式上的走訪是可以省略也無妨。

版主回應
利益迫害自然容易,
自然生態保存不易,
不上心,不做也罷!
2020-03-09 22:02:37